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截至9月末尚未回购

2024年7月24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当时方案,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1%(1087.9538万股),不超过总股本2%(2175.9075万股),回购价格不超2.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又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3.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表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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