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2514.8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近日,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21,证券简称:波长光电)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对 “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简称 “红外光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 2514.85 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波长光电于 2023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 A 股 2893.00 万股,发行价 29.38 元 / 股,募集资金总额 84996.34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122.0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874.29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投项目实施及结项详情

    根据招股说明书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三大项目,分别为 “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及 “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 44018.01 万元。2024 年 7 月,公司将 “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 调整为 “精密光学研发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由 7474.09 万元增至 18633.26 万元。

    其中,本次结项的 “红外光学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1393.41 万元。2024 年 10 月,公司曾调整该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其生产厂区为实施地点,并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9121.14 万元,占拟投入净额的 80.06%,节余资金 2514.85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2.5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告显示,资金节余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公司严格把控采购与付款环节,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二是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约 690.03 万元;三是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由于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优化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对项目结项,后续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未付款项。

节余资金用途及账户处理

    项目结项后,公司计划将 2514.8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转入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上元支行开设的 4301027329100098180 账户,以及江苏波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的 125913236710000 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财务部门办理上述资金划转及账户注销事宜。

事项影响及审议情况

    波长光电表示,本次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用途调整,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契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除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对本次事项无异议,认为相关决策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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